一、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3〕10号)
5.《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4〕45号)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5〕22号)
7.《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5〕36号)
二、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三、受理机构
除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外,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贷款经办部门,不受房屋坐落所在地的限制。对于借款申请人缴存在远郊管理部,且所购房屋在同一远郊的,原则上应由该远郊管理部为其办理贷款业务。上述贷款经办部门是指贷款中心(含其所属贷款网点)和各远郊管理部,城区管理部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比如:您在海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在房山区购买住房,您可自愿选择贷款中心或房山管理部办理贷款业务。若您在昌平管理部缴存公积金,也在昌平区购买了住房,则原则上应选择昌平管理部办理业务。
贷款中心及各远郊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详见“经办网点”。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五、办理时限
放款时间依房屋性质、担保方式、是否为组合贷款等不同而有所区别。
六、申请材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 类别 |
材料名称 |
规格 |
份数 |
备注 |
1 |
个 人 身 份 资 料 |
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资料 |
原件 |
1 |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共同提供 |
户口本人页及变更页 |
原件 |
1 |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共同提供 |
复印件 |
3 |
已婚、离异的婚姻关系资料 |
原件 |
1 |
已婚者、离异者提供 |
复印件 |
3 |
符合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贷款还款扣划要求的还款卡 |
原件 |
1 |
提倡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若初审不提供,可在面签环节提供 |
复印件 |
2 |
2 |
购 房 资 料 |
购房合同(正本)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3 |
首付款凭证 |
原件 |
1 |
一手房为一手房项目首付款发票,二手房为二手房首付款收据 |
复印件 |
3 |
3 |
二 手 房 卖 方 资 料 |
二手房卖方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资料 |
原件 |
1 |
对于有房屋共有权人的,共有权人须提供 |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 |
原件 |
1 |
对于有房屋共有权证的,共有权证须提供 |
复印件 |
3 |
卖方收款账户(银行卡) |
原件 |
1 |
|
复印件 |
3 |
4 |
补 充 材 料 |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原件 |
1 |
异地缴存借款申请人提供 |
离、退休证书 |
原件 |
1 |
离、退休职工提供 |
复印件 |
3 |
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当前或上一个月记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记录的银行流水 |
原件 |
1 |
※《不动产权证书》收押协议 |
原件 |
3 |
|
※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 |
原件 |
2 |
|
注: 1.上表中标注“※”的内容可由借款申请人自行选择提前准备或在提交贷款申请手续后准备。 2.“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资料”优先使用“身份证”,“有效身份资料”指军官证、护照、港 澳通行证等资料;“离异的婚姻关系资料”包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不动产权证书》收押协议、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可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
1.贷款受理机构选择
除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外,缴存在中心各管理部的借款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贷款经办部门,不受房屋坐落所在地的限制,但对于缴存在远郊管理部,且所购房屋在同一远郊的借款申请人,由该远郊管理部为您办理贷款业务。上述贷款经办部门是指贷款中心(含其所属贷款网点)和各远郊管理部,城区管理部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比如:您在海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在房山区购买住房,您可自愿选择贷款中心或房山管理部为您办理贷款业务。若您在昌平管理部缴存公积金,也在昌平区购买了住房,则您应选择昌平管理部为您办理业务。贷款中心及各远郊管理部的地址详见: 贷款经办部门
2.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图
通常情况下需要您参与的贷款环节有初审和面签两个环节:
(1)初审
贷款经办部门受理您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审核申请资料、贷款资格,初步确定您的贷款金额、期限等信息。
(2)面签
当您通过贷款经办部门审批后,您需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及地点办理借款签约及相关手续。
3.异地贷款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若您是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1.贷款额度
目前,首套和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首套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您可根据管理中心官网贷款计算器初步试算。
网站链接: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2.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
目前,住房套数认定是以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和其他尽职调查的结果为准。通过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和其他尽职调查,查询到夫妻双方没有住房记录的,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查询夫妻双方有一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此外,根据《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管发[2017]68号),自
2017年3月24日起
,离婚一年以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3.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25年,最长期限可以计算到70周岁(组合贷款可计算到65岁),同时不得超过25年。对于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要同时考虑夫妻双方的年龄,以年龄较大者计算。对于贷款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还应符合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比最高贷款期限大3年的规定。
比如:您因购买二手房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您的年龄为40岁,爱人的年龄为45岁,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为27年,则按年龄计算的最高贷款年限为25年,按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计算的最高贷款年限为24年,最终您最高可贷款年限为24年。
4.贷款资格
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北京购买自住住房,符合缴存条件,且夫妻双方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若购买政策性住房,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政策性住房定义详见问题5)。
(2)若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若为在职期间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比如:2016年6月您购买政策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则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以下三个条件都应满足:一是您应至少在2015年7月份(含)以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二是如果2016年6月份您的单位已给您缴公积金,则您应至少自2016年1月至6月连续缴存;三是2016年6月份的公积金账户还处于缴存状态。
5.房屋性质要求
目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自住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集资房、二手房等。其中,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集资房等为政策性住房。
6.贷款利率
目前,1-5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为2.75%;6-25年的贷款利率为3.25%。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首套住房的1.1倍。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对于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1月1日。
比如:您的贷款在2015年7月15日放款,央行在2015年8月26日下调住房公 积金个人贷款利率,则您的贷款利率自2016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
7.组合贷款
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购房资金需求,可以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比如:您购买住房需要申请200万元的贷款,在同时符合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200万元的组合贷款,包括12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80万元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但需注意的是,如您就同一套房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商业贷款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要求。
1、申请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只要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或曾经缴存的离退休职工不超过70周岁,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并且在申请日之前连续12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就可申请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也称两限房),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连续足额缴存期限为6个月。
2、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贷款?
答: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北京购买自住住房,符合缴存条件,且夫妻双方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若购买政策性住房,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政策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集资房等,其中对于首套自住型商品房,比照政策性住房办理;对于二套自住型商品房,比照非政策性住房办理)。
(2)若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若为在职期间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也可申请贷款。借款申请人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申请的同时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部门出具)或银行打印的最近半年工资流水,作为计算个人收入的凭证。
比如:2016年6月您购买政策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则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以下三个条件都应满足:一是您应至少在2015年7月份(含)以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二是如果2016年6月份您的单位已给您缴公积金,则您应至少自2016年1月至6月连续缴存;三是2016年6月份的公积金账户还处于缴存状态。
3、什么情况不能申请贷款?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请贷款。
(1)没建公积金;
(2)建立,但建立、缴存公积金时间不符合贷款要求的缴存条件;
(3)名下有二套及以上住房;
(4)所购房屋有纠纷或经查封的;
(5)购买北京行政区域以外的住房;
(6)购买住房为商住房的;
(7)不能提供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
(8)您的儿女或父母购房,不能由您申请办理贷款;
(9)您和男(女)朋友一起购房,不能使用两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贷款。
4、来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到北京来工作,申请贷款计算缴存时间时,是否可以包含外地的缴存时间?
答:本人提供外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在北京合并计算缴存时间和开户时间。
5、贷款利率是多少及遇贷款利率调整会怎样?
答:自2015年8月26日(含)至今,1-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2.75%;6-2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3.25%。名下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首套住房的1.1倍,分别为3.025%、3.575%。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对于已发放的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1月1日。比如:您的贷款在2015年7月15日放款,央行在2015年8月26日下调贷款利率,则您的贷款利率自2016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
对于已提出贷款申请但还未发放的贷款则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即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6、贷款期限是多少?
答:贷款期限一般最短年限为1年,最长为25年。具体到个人要结合借款人年龄和抵押物剩余年限。根据年龄计算出贷款年限为:70-申请人年龄或申请人夫妇双方中年龄长者的年龄。根据抵押物剩余年限确定的贷款年限为:建筑物耐用年限(砖混的为50年、钢混的为60年)-建筑物已使用年限-3。以这两个年限中较短的年限确定为可以贷款的最长年限。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人最长年限为70岁下降为65岁,并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具体贷款年限。
比如:您因购买二手房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您的年龄为40岁,爱人的年龄为45岁,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为27年,则按年龄计算的最高贷款年限为25年,按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计算的最高贷款年限为24年,最终您最高可贷款年限为24年。
7、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和最高可贷额度是多少?
答:最高可贷额度根据申请人名下住房状况、首付比例及购房总价来确定(见下表)。您可根据贷款计算器初步试算具体可贷额度,链接为:http://old.bjgjj.gov.cn/wsyw/jsq/cygj.htm
|
首套房 |
二套房 |
最低首付款比例 |
20% |
20% |
最高额度 |
120万 |
80万 |
8、首套房和二套房如何认定?
答:夫妇双方在北京行政区内无产权住房,申请贷款按首套房认定;有一套产权住房,只能按二套房贷款发放贷款;有二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操作由贷款受理部门通过查询住房管理部门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来核实。
9、我们家庭现在有一套住房,想再买一套,是否可以办理贷款?
答:可以。
10、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是否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目前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1、在北京缴住房公积金,在外埠购房,能否在北京申请贷款?
答:异地购房不能在北京申请贷款。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您凭您在北京缴存管理部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12、因在异地贷款,如何开具《异地缴存使用证明》?
答: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开具(连续12个月的缴存记录跨管理部的,由现缴存管理部开具)。
13、什么是组合贷款?
答: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购房资金需求,可以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比如:您购买住房需要申请200万元的贷款,在同时符合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200万元的组合贷款,包括120万元公积金贷款和80万元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但需注意的是,如您就同一套房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同时符合商业贷款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要求。比如: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要求20%,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35%,则应付35%。
14、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要提供担保。常见的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加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
15、当前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能否再次申请?最多能申请几次公积金贷款?
答: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能再次申请。结清后才可以再次申请,目前没有办理次数的上限要求。
16、贷款审核时,夫妻中的一方不符合条件,影响贷款吗?
答:夫妻中有一方满足条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满足条件的一方不能参与贷款额的计算。
17、我结婚证上的信息和我户口本上有不一致的地方,该如何处理?
答:应到相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确保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的信息一致、有效。
18、我的信用等级如何评定?
答:目前,信用等级由北京住房公积金信用中心根据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年龄、单位性质、公积金缴存额度、缴存比例以及房产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19、贷款流程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图
需要您参与的贷款环节只有初审和面签两个环节:
(1)初审
贷款经办部门受理您的贷款申请,并审核申请资料、贷款资格,初步确定您的贷款金额、期限等信息。
(2)面签
当您通过贷款经办部门审批后,您需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及地点办理借款签约及相关手续。
20、到什么地方办理贷款?
答:见下表:
缴存管理部 |
购房所在辖区 |
办理地点 |
城区管理部 |
城六区或远郊区 |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或任意一个远郊区管理部 |
远郊区管理部 |
城六区或非缴存所在远郊区 |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或任意一个远郊区管理部 |
远郊区管理部 |
缴存所在远郊区 |
缴存所在远郊区管理部 |
“城区管理部”包括: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方庄、中关村等8个管理部。
“远郊区管理部”包括:房山、门头沟、大兴、通州、顺义、平谷、密云、昌平、怀柔、延庆等10个管理部。
“城六区”包括: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6个辖区。
“远郊区”包括:房山、门头沟、大兴、通州、顺义、平谷、密云、昌平、怀柔、延庆等10个辖区。
比如:您在海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在房山区购买住房,您可自愿选择贷款中心或任一远郊区管理部为您办理贷款业务。若您在昌平管理部缴存公积金,也在昌平区购买了住房,则您只能选择昌平管理部为您办理业务。
2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的二手房评估公司有哪些?
答:见下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C座6层601室 |
杨亚东 |
18611171176 |
2 |
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龙珠公寓16号楼2层2门203 |
苏海 |
13321182004 |
3 |
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西城区西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2座1603 |
李晓红 |
13439058932 |
4 |
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47号西侧办公楼5层 |
苏荣 |
13051270965 |
5 |
北京银通安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99号1811室 |
汪红 |
13691033856 |
6 |
北京市国盛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裙楼二层 |
庞佳语 |
13810865043 |
7 |
北京建正合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3层3013-3015房间 |
黄子芩 |
13146682115 |
8 |
北京盛华翔伦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2号楼701室 |
胡跃超 |
13810838810 |
9 |
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C座14层 |
汤祎 |
18612447731 |
10 |
北京植地通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怀柔区于家园二区30号楼12号1-2层 |
李杨 |
010-69648986 |
11 |
北京吉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中路中关村公馆F座1810室 |
王力实 |
13521095638 |
12 |
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7层 |
赵蓓 |
13466376226 |
13 |
北京市金利安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美域家园南区4号楼底商 |
于芳 |
88400316-601 |
14 |
北京中盛行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8号紫金园B613、B615 |
李杰 |
18910159768 |
15 |
北京华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永安里中街25号3幢二层及三层306室 |
刘静 |
13683541216 |
16 |
北京国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1901室 |
韩立 |
13901259628 |
17 |
北京国土联房地产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8号吉安大厦A座4012室 |
项琼 |
13651011051 |
18 |
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62号远洋国际中心D座2705 |
蔡庄宝 |
13522947183 |
19 |
北京大地盛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3号1幢平房101室 |
李丽娜 |
15811005503 |
20 |
北京银地联合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25号10幢(河畔商务楼)三层302号 |
闫焕昌 |
15901246018 |
21 |
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1座1206 |
刘巧丽 |
18612189000 |
22 |
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座1-401室 |
袁茜 |
18701505829 |
23 |
北京北方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投资广场A601 |
伊卜 |
13611054425 |
24 |
北京金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南三街38号15层2001室 |
王秋平 |
13693630963 |
25 |
中安盛世(北京)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1号楼2207室 |
杨望 |
13681230827 |
26 |
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6号丽都公寓3栋313 |
仝文玉 |
13701010839 |
27 |
北京汇盛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建工大厦A1218 |
张磊 |
13552860681 |
28 |
北京国融兴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19层2011-1(德胜园区) |
潘川 |
13911730241 |
29 |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北京嘉里中心北楼14层戴德梁行 |
陈浩梅 |
13681420924 |
30 |
北京华中兆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绿地财富中心B座1212 |
郭潇 |
18513016501 |
22、组合贷款的流程?
答:组合贷款分为商业银行发起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两种方式,借款申请人可带齐公积金贷款及商业银行贷款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其贷款网点、远郊管理部申请,或到八家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任意一家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流程,对于个人而言与纯公积金贷款基本一致。
23、如何查询贷款办理进度?
答:贷款办理进度依房屋性质、担保方式、是否为组合贷款等不同而有所区别。贷款具体办理进度可通过010-12329进行查询,或请到申请贷款的贷款经办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