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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存办事指南

  当房改售房单位需对其管理的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公维资金)办理活期转定期、定期转活期、封存款解封业务时,房改售房单位可到其开户的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属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维资金转存手续。

  具体办事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房改售房单位携带材料到其开户管理部办理材料审核。

  房改售房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公维资金转存业务:

  1.房改售房单位提供已签字盖章的《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存申请表》;

  2.转存到幢部分公维资金的,填写《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转存清册》并加盖房改售房单位印章,转存到户部分公维资金的,填写《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转存清册》并加盖房改售房单位印章;

  3.房改售房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售房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4.办理封存款解封业务的,还需提供市、区房改部门开具的《解除封存通知书》原件。

  提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存申请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转存清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转存清册》可在管理部领取。

  第二步,管理部完成转存业务。

  管理部工作人员审核房改售房单位提交的转存材料符合条件的,核对转存金额是否正确,审核通过的,办理公维资金转存手续。审核不通过的当场告知具体原因。

  提示:转存后的存款起息日为业务办理的当天。转存方式包括:①活期转定期:长期闲置不用的活期存款可以在管理部办理转存定期的手续;定期包括三个月、半年、一年。②定期转活期:单位可办理定期到期转活期、定期未到期转活期业务,其中定期存款到期本息不全额转存定期时,需将定期存款本息全额转存活期后,再确认转存定期的金额。③定期转定期:房改售房单位可办理定期到期本息全额转存定期,未到期定期存款部分转存定期两类定期转存业务。④封存转活期:房改售房单位凭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解除封存通知书》可办理启封手续,将封存款转入活期存款户(封存款不可直接转存定期)。⑤定期未到期转活期只允许部分转存一次,且转存后的定期存款余额不得少于一万元。⑥活期转定期业务的存款,起息日为业务办理的当天,存款利率为当日人行挂牌的定期存款利率。⑦办理封存款解封业务时,一个存款账户下不可进行部分金额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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